〔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67歲老婦人白笑因不滿房客林健雄積欠房租1年多,用粉筆在他房門上寫「欠欠租金、不要臉」,台北地院認為白婦公然侮辱犯行明確,但考量40歲的林某,壯年竟不付租,白婦追討無門,無計可施才寫字罵人,情有可原,雖有罪,但若判刑並不符社會正義,給予免刑確定,白婦不必入獄,也不必受罰。

白笑昨說,只希望林健雄速繳租金並儘快搬走;她家人指出,收不到租金還挨告,實在很冤。

欠租1年多 明天須遷出

白笑指出,6月已向法院聲請返還房屋,雙方已在法院調���成立,林某須遷出,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訂於明天下午3時,由事務官、書記官及兩名員警到場協助,將房屋清空,她只希望儘快收回房屋,至於租金,「能拿回3個月就不錯了」;林健雄對於白笑獲判無罪表示「真的很怪」,至於欠租一事,林未回應。

白笑與丈夫在台北市杭州南路經營套房出租,1樓自住,2到6樓共隔成近30間套房,每間4至5坪大,租金1萬元至1萬3千元不等,林健雄於去年4月,以「林湯尼」為名向她承租503室,租金1萬2千5百元。

白笑說,當時林健雄表示還在找工作,她想說,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只收月租1萬1千元,但林某只付了2個月房租,此後每次向他催租,對方都說,等他最近一筆錢進來再付,迄今已欠租1年多。

今年4月租約到期,白笑仍追討無門,遂在林健雄租屋處房門寫下「欠欠租金」、「503,林湯尼(林健雄),不要臉」等字;林健雄控告白笑公然侮辱,一審簡易庭判決白笑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白婦上訴後,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房租是白婦的唯一收入,林某並非沒收入,卻長期不付房租,白婦與丈夫每天面對佔屋又不付租的林某,損失租金13萬餘元,一時思慮不周,才寫下辱人字眼,抒發不滿,行為違法,但情可憫恕,改判免刑確定。


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1/78/2fdi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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