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個資法預計明年年中上路,不但範圍擴大、罰則提高,還新增了「團體訴訟」的機制。因應新法的實施,新商機四起,包括「數位鑑識」、「企業資料防護診斷」與「風險評估」等,許多資訊公司、會計師與律師事務所等,都陸續成立資訊安全顧���服務部門。未來,可能還有「揪團」打官司的新產業出現!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凸顯出台灣個人資料遭外洩與濫用的嚴重性,民眾經常接到行銷電話、垃圾簡訊與電子信件騷擾事小,但是一不小心誤信滿口「正確個資」的詐騙集團就慘了,可能辛苦一輩子的退休金都被騙光。很多人都想問,「為什麼詐騙集團都能掌握我的個人資料?」

避免在IT時代,台灣的個資管理還處於落後的階段,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企業風險管理副總吳佳翰指出,個資法的通過就是要確保個人資料被合理使用,保障人權。未來,民眾有權大聲說出「請你不要再打電話來推銷,並『刪除』我的資料」。

問題是,當客戶要求刪除資料,企業要怎麼辦?吳佳翰舉例,當一個人填了一張信用卡申請書,他的資料除了在那張紙上,就會進入銀行的電腦系統,信用卡中心、徵信中心、財金公司、收單行、核卡禮物寄送公司、帳單郵寄公司等。企業得回覆客戶資料共有幾份,哪些能刪,哪些不能刪。

任何環節,都有可能是資料外洩的管道,一不小心,企業可能就會因內部疏失,而被客戶告上法庭,企業要自己舉證「無故意或過失責任」才能免責。

過去,面對一個「追根究柢」的客戶,可能只要道歉、賠小禮就算了,未來,受害客戶可以「揪團」請律師進行團體訴訟,將很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更嚴重的是,未來個資外洩還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不是懲罰一個基層員工就可以了事。

因此,目前企業紛紛委請資訊公司、企管顧問、會計法律公司進行企業的「個資健檢」,「盤點」所有資料,找出企業內部可能洩漏個資的管道,並以最少的成本,建立企業資訊安全系統,並確保在被告的時候,可以舉證已經盡到善良管理的責任。


以下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0/4/2ddn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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