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別人撞被告一樣要賠錢嗎?
答::酒駕如無違反交通規則,不必負過失責任;僅是違規,但需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僅就處罰酒駕部份。
假如押
有一個人���駕
和別人發生擦撞
可是他並沒有錯
是那個人自己不遵守交通安全去撞到那個酒駕的人
而且還受傷
但酒駕的那個人並沒有受傷
然後那個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的人要告那位酒駕的人
可以嗎?
答::當事人都可以提告,但是否能成立問題。
那初次酒駕被抓要罰多少錢?
答::需依判決為準。
汽車駕駛人有酒駕,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移置保管汽車之領回,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之限制。
前項汽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三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 汽車酒駕0.56以上最高罰到57000、吊扣駕照一年,等判決書下來,假如判決金額超過最高罰款,根據一罪不二罰原則,持此張紅單連同判決書送交監理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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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在抓酒測時0.55以下就用酒後駕車告發,因沒超過公共危險罪標準,通常是要開立罰單(也就是說0.55以下罰單去繳一繳就沒事了)。
‧ (1)超過0.56就是以公共危險罪移送~但是不能開單 (因為一罪不能二罰)
移送地檢處,就是把當事人依現行犯來偵辦,移交到地檢署。
‧ (2)法官會依資料記錄,依判例都會判3-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得以易科罰金。
‧ (3)因為民眾反應0.56以上要繳交酒後罰單跟易科罰金二條不符合公平原則 所以現令法規以改為0.55以下開單0.56以上為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
‧ 緩起訴期間,因尚有撤銷空間可議,故法院及監理裁罰等款,均需繳交,待完成緩起訴時程確定後,始可持據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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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裁罰金額表
到案時間
酒精農度 超過規定標準 | 期限內自動繳納 | 逾期十五天 | 逾期十五至三十日 | 逾期三十日以上 |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 15000 | 16500 | 19500 | 22500 |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 19500 | 21000 | 24000 | 27000 |